一、开具学生证明的规定
1、学院所有的学生证明,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、辅导员开具并签署审核意见,加盖学院公章以后有效,没有签署审核意见的不得加盖公章。
2、学生证明统一使用网站提供的学生证明电子文档模板,填写完毕以后,使用A4纸打印,任何手写证明不得加盖公章。
3、学生证明电子文档的内容不得随意增减,确有情况需要说明的,必须由班主任、辅导员在证明中填写实际情况。
二、学生证明的种类
1、在读学生证明
本科生下载填写证明1:1、本科学生在读证明.doc
硕士研究生下载填写证明2:2、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.doc
2、待领学历学位证书证明
没有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教学环节导致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,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后,经教务处审核,达到毕业或者授予学位的要求后,等待领取学历学位证书,可以开具此证明。开具此证明,需由教学秘书审核同意。
下载填写证明3:3、待领学历学位证书证明.doc
3、未完成教学计划说明
没有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教学环节导致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,不能开具能否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。可以根据完成教学计划的情况,开具情况说明:
1)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的
下载填写证明4:4、未修完教学计划说明.doc
2)已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,但是未能完成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。
下载填写证明5:5、未完成毕业设计说明.doc
4、政治审查材料
征兵、招考人民警察、公务员等需要开具政审材料的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、辅导员下载《学生政审材料》电子文档模板填写,在个人现实表现中填写学生实际情况,打印后签署审核意见,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。班主任、辅导员应如实填写学生现实表现,对于不清楚的情况不能随意给出意见。
下载填写证明6:6、政治审查材料.doc
5、英文证明
因出国留学等需要英文证明的,先开具中文证明,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外事办公室翻译,出具英文证明后加盖学院公章。
三、开具学生证明的程序
1、需要开具证明的学生先自行下载学生证明电子文档,认真填写姓名、学号、班级、入学年月等个人信息,其余信息不得擅自更改。
2、使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学生证明,确有情况需要说明的待班主任、辅导员填写以后打印。
3、请辅导员、班主任审核学生证明的内容,核实无误后签署“情况属实”意见并签名。
4、持签署意见后的学生证明到学院办公室加盖公章。